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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1)越峰公告本公司訂定111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1/09/27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1/07/22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1/06/14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發行總金額:總發行面額新臺幣300,000,000元。 發行總股數:30,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9.發行價格:待訂定價格後另行公告。 10.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及本公司章程第5條之1規定,保留15%,計4,500,000股,由本公司及本公司從屬公司員工認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75%,計22,50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額度10%,計3,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部辦理合併湊成整數認購,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者,視同放棄。原股東及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10/21 17.最後過戶日:111/10/16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10/17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10/21 20.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1/10/27~111/11/02 (2)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1/11/03~111/11/07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7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 111034807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前揭包括但不限現金增資計畫有關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辦理修正或調整。 (3)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簽署一切相關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全權辦理發行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