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汽車業:政府有必要為發展再生能源制訂獎勵措施
(113/08/26 10:33:07)

德國汽車業籲對燃油供應商訂定更嚴格的氣候目標

到2045年,德國的道路交通預定實現氣候中和的目標。但德國汽車工業協會(VDA)表示,歐盟去(2023)年底通過的再生能源指令(RED III)展現的企圖心不足,德國政府有必要為發展再生能源制訂獎勵措施,從而確保並促進投資。

VDA希望,除了電動車之外,生質燃料及電子燃料等的市場供應量也應足夠,促使現有的內燃機車型更加環保。即使德國聯邦政府要實現到2030年1,500萬輛電動車的目標,但仍然會有4,000萬輛的汽油或柴油引擎汽車。BMW汽車執行長Oliver Zipse呼籲,正如汽車業因應政策轉型發展電動車,燃油產業也應配合提供無二氧化碳的電力、氫氣與碳中和燃料。

歐盟再生能源指令RED III 的長期目標是到2050年,所有產業都完全轉向再生能源。德國希望提早於2045年實現這一目標。然VDA擔心,現行到2030年之前的初步措失目標,並不能為礦油工業投資生產氣候友善燃料創造足夠的動力。歐盟的目標,係最晚到2030年,與所需的化石燃料量相比,再生能源(即充電電流與燃料)占比至少達到29%,或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14.5%。

德國已經決定將減排率提高到25%—VDA則認為有必要提高到35%。根據歐盟法規,製造商必須供應5.5%的生質燃料及至少1%的合成燃料。對於後者,VDA要求至少須達5%。另也應確定進一步的中、長期目標,即到2035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60%,到2040年減少90%,到2045年減少100%。(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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