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爾投顧五缺失 金管會重罰300萬/董座解職
(111/03/30 07:44:46)

MoneyDJ新聞 2022-03-30 07:44:46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金管會昨(29)日宣布,丹尼爾投顧因有五大違反法令事項,包括持續將公司資金貸予陳姓董事長作為私用等,因此,金管會命令丹尼爾投顧解除陳姓董事長職務,並對該投顧處以300萬元罰鍰,此為金管會史上對投顧公司祭出的最高罰鍰。

金管會證期局宣布通過對丹尼爾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法令之處分案,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辦理業務檢查時,發現丹尼爾投顧有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之情事,金管會依投顧相關法令規定,核處丹尼爾投顧罰鍰新臺幣300萬元;並命令丹尼爾投顧解除陳姓董事長之職務。

金管會指出,丹尼爾投顧有五大違反法令事項:

一是持續將公司資金貸予陳姓董事長,由其私用,影響公司經營甚鉅,屬於累犯,違規情節重大。

二是未經金管會核准接受外國公司委任提供行政協助服務,即丹尼爾投顧未經核准即協助外國資產公司,仲介該公司商品賣給國內金融機構。

三是未經金管會核准逕行變更營業處所。

四是丹尼爾投顧明知並允許業務人員兼任其他公司職務,且陳姓董事長擔任丹尼爾投顧投資研究部門主管期間,亦同時擔任自己持股之其他公司職務。

五是丹尼爾投顧營業處所供陳姓董事長持股之其他公司設籍並懸掛招牌,未獨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