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銀正常授信需提0.5%備呆,三年內提足
(99/09/28 18:53:06)

精實新聞 2010-09-28 18:53:06 記者 蕭燕翔 報導

因應34號公報新制上路,金管會28日公布,國銀未來第一類正常授信資產,至少需提列0.5%的備抵呆帳金額,應提數字將於三年內逐年提足。

因應明年起34號公報將把應收款列入評價範圍,金管會28日公布「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下稱銀行逾催辦法)最新修正案,明訂未來金融機構對於第一類正常授信資產,除國內政府債權外,將依餘額提列至少0.5%的備抵呆帳金額,預計明年元旦起施行。

金管會官員表示,新制是為強化金融機構授信資產品質及其風險訂價政策,並使國銀備抵呆帳提列標準,與國際趨於一致。

金管會也指出,為降低對銀行業者的一次性衝擊,銀行及信合社應增提備抵呆帳餘額,得於三年內逐年提足。

金管會強調,因國銀已因應34號公報第三次修訂案,逐步增提備抵呆帳,預期本次催繳辦法的修正,將不致對金融機構產生重大衝擊。